检察履职要更加注重
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公平正义,民之所盼,政之所向。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离不开法律监督职责的精准履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大会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首次写入“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连续第三年写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也对强化检察监督提出许多宝贵意见。这些都充分体现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更高要求,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要求,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公正司法,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担负起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使命任务。
强化检察监督,关键在于找准“锚点”。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固本之举。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检察基本职能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实效。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持续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健全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切实加强人权、产权司法保障。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着力提升刑罚执行质效。要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研究,协同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长效机制,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要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也普遍关注,希望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检察公益保护法律。这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注入了动力。要继续加强对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相关重点问题的研究,全力配合推进立法进程,更好凝聚共识、集聚智慧、汇聚合力,携手各方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检察公益诉讼法,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要持续加强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办理更多高质量、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彰显制度价值。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制度机制支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一取消三不再”举措的明显成效给予肯定,建议进一步巩固深化。各级检察机关要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操作规范体系、科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要深刻认识法律制度是高质效办案的依据和支撑,积极关注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上下联动做好立法建议工作,在相关法律制定、修改中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应有作用。要持续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坚持因地制宜、因院制宜,从实际出发贯通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务实深化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与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好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在开局之年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机关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真正落实到位,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系列回顾
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以务实品格实干行动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开局起步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