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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及民事检察宣传月】一文带你了解民法典及民事检察
时间:2022-07-15 点击: 次 分享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应时代发展和群众生活的需要,提出了许多新的内容,比如“绿色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居住权制度、鼓励见义勇为、紧急情况监护人无法履职居委会等应安排照料、离婚冷静期制度”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检察是检察院的“四大检察”之一。民事检察主要有五方面的职能:一是对判决生效的民事“官司”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二是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三是当事人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监督。四是任何公民发现有当事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均可到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五是弱势群体合法权利被侵害时,可以申请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根据证据材料,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监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