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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 做好安全防范检查
时间:2021-10-08 点击: 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理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排查隐患、查漏补缺。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并第一时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机关安全大检查。
检查过程中,政治部、办公室、法警队,对全院消防安全、供水系统安全、用电安全、车辆运行安全、重点部位防火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办案工作区、档案室、机房、值班室等场所,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理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提升机关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