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四川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了一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理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喜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阔步行
理县检察人
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
主动担当作为
奋力开创理县检察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