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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跟踪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时间:2019-04-09 点击: 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作用,2019年4月9日,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刘玖平带领民行科、控申科干警及理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邓运毅、副局长喻义勇、监测站站长吴天勇、执法大队队长余文卓到鹧鸪山滑雪场现场查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2019年3月14日,我院以公开宣告方式就鹧鸪山滑雪场在造雪中违规使用添加剂一案向理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消除危害。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的办案行为,监督被建议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切实保障法律监督取得实效。县环林局代表现场签收检察建议并表示,检察建议反映的事实客观、真实,将切实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在跟踪检查过程中,我院向理县鹧鸪山自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询问了解,该公司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县环林局已经向其书面通知整改,并已按照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停止在造雪中使用添加剂,并对已染色的人造雪进行了清理。同时我院对检察建议所提及的使用添加剂的人造雪景点整改情况进行了查看,拍照,发现该景点已经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通过本次跟踪检查,有力促进了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效力,彰显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