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司改相关文件规定,为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推进。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用人方式为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理县人民检察院此次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范围
理县人民检察院此次招聘,原则上为阿坝州籍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必要时可放宽至全省其他地区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管理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在国家各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的征信系统中未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4、 在国家和其他各类单位组织的考试中未出现违规违纪而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均含本数)。
(二)聘用人员应当具备的岗位条件:
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
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或超过35周岁的;
5、身体有疾病,体检不合格的;
6、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00至4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联系人:金燕,电话:0837-6822310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5、报名不收费用,体检费用自理。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理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9:00至11:00。
2、笔试地点: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超过1:2的全部进入面试)。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在理县人民检察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
2、面试地点: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
3、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四)体检
1、以应聘人员的聘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选择,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者,按学历、贫困户子女、退伍军人的顺序依次选择。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开展综合考察。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资格所出现缺额的,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院应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续签。合同期间,工资按照县财政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住宿自理。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五险)。
五、其他
1、考试成绩、体检时间和地点、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一律由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发布。
2、本公告由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阿坝州理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