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及时处理一起河道排污线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18年8月24日,州院邓鹏检察长发现汶马高速C1标将清洗水泥罐车的废水违法排入河道的行为,并将该线索转我院办理。我院呷尔玛检察长高度重视,指示我院民行科和法警队干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核实。通过现场拍照、询问,汶马高速C1标工程部部长承认其标段混凝土驾驶员有将清洗废水直接倾倒入来苏河中的情况。之后,我院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理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处理,并要求其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我院。
汶马高速公司就C1标污染事件向我院做专题汇报
8月27日,汶马高速公司总经理羊勇、工程部副处长范波、汶马高速C1标工程部部长马磊到我院,就汶马高速C1标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倾倒河中事故自处情况进行报告,州院民行处处长巨君志、副县长田庆稷、检察长呷尔玛、分管副检察长刘玖平和民行科、环检局干警参加会议。总经理羊勇首先就自处情况进行报告:涉事驾驶员熊武伟辞退处理,混凝土运输班组处罚5000元,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王东处罚2000元,并组织项目所有管理、施工人员开展了一次综合环水保培训,牢固全员环水保意识。分管副检察长刘玖平向其通报了C1标、C15标相关污染问题的办理情况,要求汶马高速各施工方做好工程后期的生态恢复工作。呷尔玛检察长也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的职责使命,并要求汶马高速公司加强环保学习,召集汶马高速所有合同段进行一次集中的环保培训。
羊勇当场表示:1、针对C1标、C15标环境污染问题,将在整个项目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罚;2、将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将召集所有施工单位,认真学习检察机关环保公益诉讼的宣传;4、汶马高速的生态恢复正在制作方案,一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5、按照省交通厅的要求,保证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及时通车。
副县长田庆稷表示:1、本周内召集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邀请检察院、环保部门参加,认真学习环保相关知识,增强环保意识;2、在会议中,对C1标、C15标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通报,警慑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3、要求环保部门尽快对C1标、C15标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理。
我院参加汶马高速环水保工作专题会
2018年8月30日,我院受邀参加汶马高速召开环水保工作专题会,会议由副县长田庆稷主持,省院民行处行政组组长陈宇博、州院民行处处长巨君志、县环林局和汶马高速所有工程建设公司、监理公司参加该会议。
首先,汶马高速公司总经理羊勇就汶马高速C1合同段、JL1合同段环水保问题进行违约处理通报,对C1合同段予以通报批评,并课以10万元的违约金,对JL1合同段课以1万元的违约金;对省环保督察存在问题的C11、C15、C18、C24合同段予以通报批评,并课以10万元违约金,对JL4、JL6、JL7、JL9合同段课以1万元的违约金。C1、C15标环保负责人表态在发言中,均表示对环保问题认识不够,将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认真履行各自环水保职责。
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刘玖平和州院民行处处长巨君志对通报的问题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进行了简要说明。省院民行处行政组组长陈宇博表示:本次汶马高速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迅速处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发出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重视;以专题会的形式召集所有施工和监理单位通报存在的问题、宣传环水保和公益诉讼,是非常好的一项工作,体现了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在工程进行到尾声的时候,汶马高速各合同段不仅要按照合同履行环保职责,更要做好工程后期的土地复垦、补值复绿工作。
副县长田庆稷强调:各合同段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环保底线,积极履行环保政治责任和合同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最后,我院环检局局长郑柏梅代表我院向所有参会人员上了一堂题为《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的讲座,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与汶马高速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加深了参会人员对于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和相关环保法规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