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理县分片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实施方案》(理扫黑办[2018]10号)要求, 8月22日—9月6日,第二督导组组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呷尔玛率队到上孟乡、下孟乡、蒲溪乡,公安局、国土局、农水局、住建局、旅游局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政策。
督导组一行通过查阅资料,检查扫黑除恶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等资料
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乡镇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汇报,
走访群众,通过走访乡镇辖区内干部群众,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
实地查看砂场、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梳理及治理情况。
群众满意度测评,8月22日,理县检察院到上、下孟、蒲溪乡,走进街头、商铺、田间地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围绕是否知道理县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是否对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成效满意、是否对所居住的乡镇社会治安状况感到安全、所居住的乡镇(街道)是否还有“黑恶霸”等势力、对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有什么意见、建议方面进行测评。在进行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次督导组走访的上、下孟、蒲溪乡党委政府及辖区派出所、公安局等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民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高。督导组就三个乡及5个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认真的精神,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根据督导实施细则查漏补缺,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把打击黑恶势力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结合乡镇和单位工作实际,听民声,摸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通过此次督导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理县检察院将认真梳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